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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都有收藏音乐的习惯。一定会收藏的有单纯的乐器声,那些令自己温暖的声音,以及那些让人回忆起从前的调调。
好听的很多曲子却大多被放在了某个临时文件夹里。当旋律已经耳熟能详的时候,多半就被扔到了一边,连歌词都记不得。
那便是于我,这首歌功力还不够。
但有些旋律真的可以让我百听不厌,然后一直单曲循环。
比如许多陶喆的歌。比如周杰伦的两首歌。
每每听陶喆略微沙哑的声音,余音绕梁的转音和低吟浅唱,那沙沙的几个音符从他口中出,和着吉他,都让人忍不住心中微微颤一下。我喜欢陶喆,喜欢他的音乐,喜欢他音乐里那些莫名的感动,以及他这样的男人。这是身边熟络的友人都知晓的。然后就会被问那你喜欢周杰伦么。我总是沉默着不回答,过后在心中默默地否定,再肯定,再否定,再肯定,如此循环往复。对于他的新闻和事情,我是并不关注的。可是很奇怪,我却会唱他绝大多数的歌,那些歌词熟到我自己都觉得有愧于陶喆。
可是不论从哪个角度否定,有一点却只能深深的肯定。他的才华真的值得欣赏。
从前看《不能说的秘密》很喜欢斗琴那一段。于是用RealEditor把片断剪辑下来存在电脑里。某天拿出来看时不禁认真地对室友遥遥感叹,也难怪人家能成事,真的是个天才呢。
讲这话的那个我总是讨厌人们喜欢一个人,然后攻击另一个人;讨厌人们对一个自己完全不了解的人指指点点;讨厌他们什么都做不到却目无一切的抹煞别人的辛劳。
就像我讨厌人们依赖于这个世界,却不能对它宽容再宽容。
前些天听了周杰伦的新专辑,我很喜欢这一张,比高中时听《十一月的肖邦》还要喜欢。同是十一月时的唱片,现在回想起《肖邦》,脑海里浮现的都是深夜里自己坐在窗前看外面黑成一片默然的样子。我想待到明年回想起今年的这张,从胸腔漫溢出的应该是暖暖的阳光吧。写这篇文章的时候调出他写过的所有歌曲,发现到现在为止让我听到后一直不停单曲循环然后那么沉重的感动的只有两首。
《枫》,和今天的《蒲公英的约定》。
也许喜欢并没有什么特殊的理由。不为歌词,不为旋律。只因它恰好契合了心跳的频率吧。
对此我一直深信不疑,包括感情。
记得陈冲说过,女人对待感情要随遇而安,应该等,不应该求。求来的东西很难长久,而命运安排给你的东西,往往就是真正属于你的。
狠狠地想起从前的自己,那个平日里开怀大笑,私下在文字里显露矫情的自己。刚刚收到编辑部寄来的样刊,然后想起自己曾经看过的一本介绍《十七岁,开始苍老》的文字。想起自己在看完后算了算还有几天就要十七岁了,于是奔到电脑前写下一篇纪念十七岁的文章。 从来都没有想过三年过去了,那篇文章还静静的躺在电脑里。最终也没有寄出去,没有贴出来。
三年,很多东西都变了,比如我对人对事的态度,比如我的一些小习惯。我已经学会重要的东西时时刻刻记得检查;已经学会如果万分抗拒,绝对不为别人勉强自己;已经学会把念头埋在心里让它萌芽,长大和变质。没变的仍然是对未来的不自信。对于每个即将要到来的新环境和新生活总是会感到焦虑和恐慌。其实并不是适应能力不好。可总归还是不喜欢变化的人,想着人在一处从陌生到熟络是多么久的事,要一切从头来过有多难。
于是对待感情也不得不由着性格使然。我一直在想,人海茫茫碰到适合的人很难,如果那个人恰巧是你所喜欢的就是难上加难,就算刚巧都被碰上,那两情相悦又怎么办。
有一天傍晚独自向教学楼走,和仔仔发着短信,忘记是什么原因了,突然很认真地对她说:仔~以后一定要找自己喜欢的人,知道么。
她多半被我吓了一跳。尽管二十岁前的大半时间都是共同度过的,我们之间却极少谈到如此深刻的情感问题。 我甚至不知道她是否也曾有过喜欢的人。只是在那一刻突兀的就把这句话发了过去。想把自己的念想告诉她,想说些柔软的话给她听。
从前并不觉得,现在起开始很不赞同女孩们说“找一个爱你的人会比你爱的人幸福”这般言论,也很不喜欢先接受再付出的感情。好似得到了他的宠及他的爱,却拿不出任何东西来回报。我不相信天底下有谁可以坦坦然然的接受。即便是有日久生情的那天,但先前的那部分亏欠,又该怎么清算呢?
于是也就一直觉得歌曲尚有频率之分,人和人之间也是有共振的吧。遇到一个人是缘分。频率相契,则是命运。
在快要二十岁时的我想到的是这些。如此看来,那个多虑多思的十七岁,反倒纯得像一杯蒸馏水般。
我们是十七岁,却是孤独的。 我们倔强的哼着歌,却终敌不过泪水 我们放声大笑,百转千回,却掩不住转身孤寂的眸子。 我们欲言又止,却满载了太多疲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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